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看来,知识和牛奶一样,都是可以掺三聚氰胺的,现在知识付费这么火热,是不是也要有类似“315”那样的机制,也要有消费者协会这样的机构,来打打假呢? 本文作者:高颜值新媒体专家,刘晨;请关注他的公众号、知乎和这个专栏“字典序列”。
(就像)我前面说的,创业是为了给社会给用户创造价值这是最核心的。 视频网站从最早的UGC到版权采购,再到自制和PGC,逐渐发现采购的版权越多,赔得越多,由于视频网站不是线性播出,对于内容量的需求是极高的,更新的频率也极快,在这种情况之下存在需要更多优质的内容,而自制存在产量是否跟得上的问题。